职责:
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省)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人:贺 玮
联系电话:0371- 6630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