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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5-31 11:19打印页面

职责:

  拟订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等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371-663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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