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经省政府批准,我厅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又下放了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现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告。
已由我厅审批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按照新的审批权限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权限同辐射项目审批权限一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6年第10号、2017年 第23号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即行废止。
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pdf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