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之窗 > 以案促改

驻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以案促改工作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5-12 07:53打印页面

为了把以案促改虚功实做,实功真做,突出以案为基础,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日前,驻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发出督查通知,要求驻在单位党组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确保以案促改不走过场。

通知要求,剖析原因要透彻。对照系统内孟伟、马新春、桂琴和本地吕东阳、张永东、雷丽萍等典型案例,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等方面剖析原因,剖析要对症、要透彻,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查找要到位。要从单位、科室、个人(岗位)风险查起,查到每个环节、节点,不放过任何一个有风险的权力节点,做到风险到岗到人,并区分每个风险高中低程度。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单位、科室和人员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做到风险点找不实不放过。防控措施要管用。针对产生风险的原因和高中低风险程度,本着废立改的原则,突出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诸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机关管理制度及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监察执法、环评审批、政府采购、固废监管、资产管理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防控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整改成效要明显。通过警示教育、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成效不明显不放过。(驻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