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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0179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1-2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10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8]29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10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去年3月份起,我省对除7个京津冀通道城市外的11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城市降尘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我省不断加强降尘管理,从今年10月份起,我省开始实施降尘结果公开。现将2018年10月相关市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省辖市降尘监测结果

10月,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2—8.4t/km2·30d之间,降尘量均小于9.0 t/km2·30d,总体平均值为6.0t/km2·30d(详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10月,10个省辖市共117个县(市、区)降尘监测数据全部有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5—14.1t/km2·30d之间,平均值为5.9 t/km2·30d。其中,111个县降尘量小于或等于9.0 t/km2·30d,占94.9%;6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0 t/km2·30d,占5.1%。6个县(市、区)分别为平顶山市高新区、周口市港口物流区、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口市西华县、驻马店市工业集聚区、周口市东新区。其中,平顶山市高新区降尘量最大,为14.1 t/km2·30d(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降尘工作。各地城市降尘监测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本通报监测数据,查找数据高的原因,有的放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采取措施,防控降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控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1 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10月降尘监测结果.pdf

附件2 全省10个省辖市各县(市、区)2018 年10月降尘监测结果.pdf  

2018年11月23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抄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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