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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343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科技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2-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8]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根据相关规定,我厅新修订了《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制定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你们,自2019年1月10日起执行。原省环保厅制定的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 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修订).pdf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pdf

附件3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2018年12月29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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