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18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317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1-13
名  称: 关于退回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18]31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退回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巩义市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报告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报告书》对工程定位、任务,拟定的工程生态修复目标、标准和主要内容及环境合理性等分析不足。对评价区域涉及河流的流域概况、水资源及配置利用情况和保护要求分析不足。未对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内容及本项目建设规划相符性进行分析。

2. 《报告书》应针对项目建设后河流生态系统结构的改变,深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应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程内容,以及主要拦河构筑物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论证项目环境合理性。

3. 补充完善专家技术评审提出的修改内容。

据此,我厅决定暂缓审批并退回该项目《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并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厅审批。

2018年11月12日

抄送:巩义市环保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