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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87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0-15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栾川段工程穿越河南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豫环函[2018]22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栾川段工程穿越河南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渑栾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编制的《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栾川段工程对河南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申请审查的请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该项目是经省政府批准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豫政〔2016〕86号)中十二条南北纵线之一,我省“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项目。项目以“一隧”形式穿越保护区9630米,最大埋深805米,最小埋深112米;两条通风斜井总长4570米。隧道进出口(坐标:东经111°41'37.1"、北纬34°17'39.6";东经111°47'16.7"、北纬34°12'20.7")、通风斜井出口(东经111°42'00.4"、北纬34°15'50.0";东经111°46'43.6"、北纬34°12'39.2")均设置于保护区外。省林业厅豫林函〔2018〕101号文件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意工程穿越河南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根据《专题报告》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该工程在充分落实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对自然保护区内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具体措施有: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一)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环保、保护区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协作开展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优化施工时间,减少环境干扰;实施施工监理、施工报告制度,建立水资源破坏应急预案等管理措施。

(二)过水通道处理措施:对断层破碎带等异常区,提前预测储水量大、高富水断层、过水暗道,保证不破坏原有过水通道,满足环境保护施工要求,在隧道施工面要严控施工工艺,减少对原状水的扰动,不得破坏原状水的过水路径,施工引水沟槽要做好防渗漏措施。

(三)隧道涌水处理措施:通过TSP202或TSP203、地质雷达、水平超前地质穿孔等手段开展隧道地质超前预报工作,及时发现隧道涌水。针对突发涌水制定应急预案,贯彻“以堵为主、限量排放、注重环保”的理念,确保人员安全,将水资源流失降至最小。

(四)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将未经处理的隧道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河流,在隧道进出口设置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拟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

(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程爆破防尘措施,采用湿式爆破和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过程粉尘对施工人员及保护区环境的影响。严格管理运输车辆,控制交通粉尘及尾气排放。路面铺设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要求摊铺作业过程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定点垃圾箱,用于集中回收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杜绝现场的固废污染。

(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四周建设相应的隔音设施,实行封闭作业,阻挡噪声的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夜间禁止施工。

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

(一)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进出保护区、隧道口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降低交通噪声;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避免公路噪声。

(二)在隧道进出口设置环保宣传牌标,加强环保宣传措施;建立生态监测观测站,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力度,加强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在隧道进处出口两侧设置100米生态保护林带,减少交通噪声、灯光对保护区动物的影响。

(四)加强营运期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对有害物资的运输管理,防止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发生,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题报告》要求,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的生态保护工作,足额落实环保资金,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加强该项目建设运营期的监管,将项目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2018年10月10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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