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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117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08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委办[2018]2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解除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函》收悉后,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义马市政府对煤炭物流园区规划外的社会经营性煤场进行了取缔复垦,原煤、煤泥已清除,临时房屋、围墙、设备已拆除到位;开展了扬尘污染问题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扬尘环境集中清理整治,对规划内的煤场进行了整合,正在启动标准化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对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相关部门建立了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环境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改善。

鉴于挂牌督办事项已完成,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解除对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的挂牌督办。请你市加强对煤炭物流扬尘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018年8月7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保局,义马市人民政府,义马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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