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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100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4-27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委办[2018]1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省环保厅在环保综合督查时发现义马市郊区社会经营性煤场区域性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1月29日至31日,省环保厅组织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发现义马市政府整改不力,区域性扬尘污染依然严重。2月5日, 省环保厅向三门峡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尽快解决你市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豫环文〔2018〕17号),再次督促对督查交办问题尽快整改到位。3月15日,省环保厅再次组织后督察发现,原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目前,义马市郊区现有的21家煤场,有环评手续但未完成验收的4家,其他均无任何环保手续;俊法、全城、08、魏建武等多家煤场未建成密闭煤棚,未建设防燃设施,煤场地面未硬化,覆盖措施不到位,露天筛分和装卸作业,输煤道路积灰严重,环境管理脏乱差,区域性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省或者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挂牌督办”和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义马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要求你市:一是对没有环保手续和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有关煤场依法进行处理,立即整改环境污染问题;二是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扬尘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你市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确保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督办任务。

请你市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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