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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第二期培训班

来源:污染源普查发布时间:2018-04-12 15:46打印页面

为深入学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第二次全国染源普查清查工作,201849日至10日,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郑州举办“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培训班(第二期)”。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普查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共计132人参加了此次清查技术培训。

培训班还邀请了生态环境部普查办督办组组长张山岭处长、谢明辉博士、邢瑜博士分别对如何利用第三方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普查两员的选聘与管理、入河排污口的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还邀请省普查办副主任王洪珍、陈学军,分别解读了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普查清查技术规定最新要求,对我省实施普查工作奠定了技术知识基础。培训中,各地市、县参会人员结合专家讲解和本地实际,边听课边思考,并踊跃发言、提出问题,生态环境部普查办技术专家现场答疑解惑、交流方法,解决了一批普查工作中的技术方法问题。

培训班还围绕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各地市、县普查办主任对本地近期的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介绍,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情况和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研究思路方法,制定具体措施。

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内容设置合理、专家授课精彩、学员听课认真、培训效果很好。一致表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重、时间紧、技术性强,要加强学习理解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尤其是各地市、县区普查办主任和技术人员,要沉下心来,潜心钻研、准确掌握和运用好普查技术规定和相关政策,当好普查知识的明白人、普查工作的组织者;要认真领会和学习第三方选聘管理办法,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快做好普查工作;要坚持“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基本原则,认真划分普查小区,明确普查员职责,扎扎实实把普查清查基础工作做好;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污染源普查的认识,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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