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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084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4-08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3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8]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3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8年3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402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28起,罚款金额2524.47万元。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29起,限产停产16起,行政拘留57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起。

2018年1-3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427起,已下达处罚决定1370起,罚款金额6477.56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3.81%、230.25%和119.88%。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7起,查封扣押60起,限产停产18起,行政拘留142起(148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1起(35人)。

2018年1-3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是焦作市(228起)、安阳市(223起)、郑州市(186   起);较少的省辖市环保局是南阳市(10起)、鹤壁市(26起)、信阳市(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滑县(16起)、郑州航空港区(13起)、永城市(11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汝州市(0起)、鹿邑县(1起)、邓州市(2起)。

2018年1-3月,我省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233起。其中,未批先建182起、未批先建生产30起、批建不符9起、未验先投5起、擅自更改环评7起。

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用依法严打重惩助力打赢打好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1 全省环保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度表(2018年3月 年累计).pdf

附件2 全省环保系统按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度表(2018年3月年累计).pdf 

2018年4月4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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