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和《关于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等有关规定和我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省环保厅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附件2)。现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期7天,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9日。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孙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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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