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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27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29
名  称: 关于退回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电弧炉精品钢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17]16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退回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电弧炉精品钢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电弧炉精品钢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专家技术评审,认为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报告书》需对照《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5-2020)》规划、规划环评中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有关内容,结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完善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协调性分析。本项目全部在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之内,评价应结合邙山陵墓群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2. 《报告书》需补充置换企业有关设备、产能认定手续及生产设施淘汰情况介绍,河南省工信委关于产能置换有关认定文件。根据项目产品方案,结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完善本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3. 《报告书》需补充年产50万吨棒线材轧钢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对照河南省大气污染攻坚要求,进一步查找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原料来源、数量、种类、产品方案和主要生产设备;对土壤中特征污染物氟化物进行监测。还需补充评价区域2017年环境空气常规监测资料,完善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内容;补充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及四周厂界设防距离;补充本项目完成后对敏感点裴庄村、焦枝铁路、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核心区)的影响分析,并提出防护要求。核实各类固废产生量,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评价指南》的要求,细化完善危废安全储存及处置措施;核实全厂污染物产排“三笔账”计算。

据此,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待以上问题解决后,你公司可再次按规定程序报批该项目环评文件。 

2017年12月2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洛阳市环保局,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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