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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183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25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皮革及毛皮加工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7]34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皮革及毛皮加工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统一管理尺度,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皮革及毛皮加工、碳素及石墨制品、再生铅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要求(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级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优化项目选址,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国家及我省环境保护政策、环境管理要求、环保标准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 河南省皮革及毛皮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要求(试行).pdf

附件2 河南省碳素及石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要求(试行).pdf

附件3 河南省再生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要求(试行) .pdf

2017年12月2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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