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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033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11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湾湖风景区在空气站点周围洒水作业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7]33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湾湖风景区在空气站点周围洒水作业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9月份,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同时,省环保厅先后通过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印发紧急通知等形式要求各地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我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但我省仍有干扰或疑似干扰监测数据的行为发生,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南湾湖风景区在空气站点周围洒水作业(以下简称南湾湖事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情况

2017年10月16日,环保部办公厅致函省政府,反映我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附近,存在有喷雾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的行为。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2017年是信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南湖水厂位于南湾湖风景区内,是信阳市“卫建”工作必查的重点区域,南湖水厂内的道路也被列入环卫保洁、冲洗除尘、洒水降尘的作业范围。南湾湖风景管理区环卫作业车辆在9月21日上午9点左右,对南湖水厂进行行道环卫洒水及道路两侧树冠除尘冲洗作业,水雾飘至空气自动监测站所在房顶,形成疑似对自动监测点喷雾的现象。第三方运维单位正在例行检查,误以为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喷雾,拍照并上传监测总站。信阳南湾湖风景管理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出现的情况属宣传不到位、有关人员不了解空气站点位置引起的,不存在主观故意指使造假及干预监测数据行为。

虽然经确认环境监测数据未受到影响,能够真实反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但也反映出我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仍然存在管理薄弱环节和宣传不到位的情况。

二、有关要求

信阳市南湾湖事情说明我省《意见》宣传还没有做到全面贯彻,公众还没有全面了解,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立警示标识。通过设立标识、标牌,加大对环境空气自动站管理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局等对道路有洒水抑尘作业单位的宣传,严禁在站点周围洒水、喷水作业,严禁站房房顶种花种草。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环境不受干扰,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增强法制观念。在全省环保系统深入理解《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决防范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行为。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加强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守监测数据质量底线,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基础。

2017年12月8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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