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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研究制定推行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营造有利于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行的市场和政策环境,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
二、密切跟踪第三方治理制度和模式建立及推广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遴选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重要情况向省厅报告。
三、梳理总结《河南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豫政办〔2015〕149号)落实情况,于2017年年底前报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焦元森
电 话:0371-66309053
2017年12月7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