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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429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06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11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7]33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11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7年11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290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96起,罚款金额4901.80万元。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11起,查封扣押102起,限产停产32起,行政拘留119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3起。全省环保系统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4起(4起全部胜诉),行政应诉案件2起(2起全部胜诉),公益诉讼案件为0。

2017年1-11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5702起,已下达处罚决定5585起,罚款金额26807.90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34.42%、158.89%和63.28%。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23起,查封扣押252起,限产停产153起,行政拘留848起(895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2起(115人)。全省环保系统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8起(14起胜诉、4起败诉)、行政应诉案件9起(8起胜诉、1起败诉),公益诉讼案件为0。

2017年1-11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是洛阳市(812起)、安阳市(514起)、新乡市(508起);较少的省辖市环保局是济源市(86起)、三门峡市(95起)、平顶山市(14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巩义市(121起)、滑县(49起)、汝州市(42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兰考县(8起)、邓州市(9起)、固始县(25起)。

2017年1-11月,我省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1433起。其中,未批先建1061起、未批先建生产223起、批建不符26起、未验先投106起、久试不验5起、擅自更改环评12起。洛阳(261起)、安阳(193起)、开封(168起)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较多。各地要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及时移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用依法严打重惩助力打赢打好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1. 全省环保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度表(2017年11月/年累计)

      2. 全省环保系统按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度表(2017年11月/年累计)

      3. 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益诉讼案件进度表(2017年11月/年累计)

 

 

2017年12月6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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