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豫环办 > 2017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586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0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7〕1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176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考核断面水站建设工作是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的重要内容,也是环保部考核各省(区、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内容之一。我省国家上收考核监测断面共89个,已经建设有水站的断面64个,拟新建设水站的断面25个。因水站建设要求时间紧、任务重,我省部分未建水站位置偏远,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水站建设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考核断面水站的勘查论证和建设工作,确保我省国家水站建设全部按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

有水站建设任务的各相关地市,要制定未建水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见附件2)做好未建水站的站房选址、站房建设和采水单元设置等各项前期建设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要积极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沟通,全力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省环保厅适时组织专家按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位置论证工作要求》(见附件3)对省内新建水站开展位置论证工作。

三、进展安排

根据环保部通知要求,我省国家水站建设工作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22-1212

一是对已经建设水质自动站的断面,尤其是省建、市建水质自动站要明确站点和断面桩的距离,要按照要求做好周边情况的勘察和水质情况的评估、论证的准备工作;

二是对未建设但具备建站条件的水质自动站的断面,要做好现场勘察工作,尽快落实四通一平和征租事宜,向市(县)财政申请站房、采水及配套的建设资金;对于点位周边已有房屋适合站点的情况,要尽快形成报告,上报省环保厅核准;

三是对未建站且不具备建站条件的断面,要做好相关论证材料的准备,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论证,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1212-1231

完成新建水站选址、征(租)地和四通一平工作。

第三阶段:20187月底

基本完成新建水站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四、加强调度

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自201712月起,省环保厅将对各地水站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进度缓慢、组织不力、责任不明的地方,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联系方式

环境监测处:     邓大鹏   0371-66309171

环境监测中心:   王潇磊   0371-66309336

 

附件:     1.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2.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docx
3.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情况确认表.docx
4.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位置论证工作要求.docx
5.河南省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情况表.docx
6.省环保厅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推进组名单.docx
 

 

 

2017122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