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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印发了《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总量减排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抓手,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仍将坚持环境质量考核和总量减排考核相结合,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服从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根据环保部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准备工作,推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
各地应认真梳理2017年度各项减排措施建设情况,全面分析总结本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参照环保部《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对本辖区水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填报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核算表,并在此基础上编写形成2017年度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报告。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报送本辖区核查核算表(请至hnshjglc@163.com进行下载,密码:12345678xiazai);12月20日前报送2017年度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报告。
2017年度水污染物减排核算中,污水处理厂和造纸行业仍按全口径核算进行填报。其中,造纸行业依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情况进行核算,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并按期上报月度、季度、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企业,仍可直接上报数据;对未做到排污许可要求的,将进行重点审核。请各地对照要求,及时调度辖区内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情况,妥善组织做好造纸行业减排核算相关事宜。
2017年度减排核算将与“水十条”重点工作相衔接,请各地重点调度“水十条”中要求整治的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废水深度治理以及回用等措施的情况。此外,今年除常规减排项目外,各地还可上报包括小企业取缔、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环保疏浚、网箱养殖拆除、人工湿地净化等在内的其他减排工程,请各地根据情况一并调度上报。
二、做好核查核算相关准备工作
1. 对上报的2017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各地要组织对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减排效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加快整改完善,确保满足减排核查核算的工作要求。
2. 各地应严格按照减排档案制作的有关要求,整理本年度所有具备新增减排能力的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档案材料,确保一企一档,档案内附具的相关资料应与年度减排核算表一致。按照环保部减排核查时间安排,各地应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水污染物减排档案相关准备工作,省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档案进行审核。
3. 各地要主动与当地发改、住建、工信、统计、农业、畜牧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相关宏观数据和信息,全面调度减排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充分反映工作成绩;对全口径核算行业,要做到统计部门、环保部门数据相衔接,实事求是地反映全口径行业生产及排污情况。
4. 各地要建立健全以总量减排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机制,上报的水污染物减排情况应与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总体一致。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对于总量减排数据和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之间差异过大的地市,将对其上报数据进行复核。
联 系 人:石 慧
联系电话:0371-66309096
邮 箱:wfc113@163.com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