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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58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1-3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7〕11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环测便函〔201736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家遴选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领域高端人才作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落实。

一、严格遴选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五个方面遴选条件,按照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作风公道正派、治学态度严谨、学术能力拔尖的原则进行遴选。各地各部门的人事、纪检监察及监测、科研专业部门要对遴选人员资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推荐人选完全符合条件。

二、严格填报

各地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通知》列出的五项专家库职责、七项专业领域,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专业人才实际情况,对照《环境监测专家申报表》和《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逐项如实填写,确保专家人才信息准确详实。

三、严格报送

本次遴选活动,各省辖市环保局按照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七个领域及研究方向,每个领域及研究方向申报1名专家(若某个领域没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不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按照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七个领域及研究方向,结合本单位专家人才情况进行报送,名额不限(若某个领域没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不报)。省环保厅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专家的情况,最终确定报送环保部专家库人员名单。

各地各部门务必于20171130日中午12时前,将推荐函、专家申报表、专家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环保厅监测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期未报送的单位,视为放弃报送。

人:省环保厅监测处    

联系电话: 0371-66309172

    箱:hnhbjc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0171128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1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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