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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58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信息化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1-2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6—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7〕11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6—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20176—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环办监测2017167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重要举措,各地环保部门要结合《通报》结果和本地降尘工作实际,分析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下定决心,形成合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治降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二、认清形势

《通报》显示:6—8月期间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我省均有省辖市或县(市、区)降尘量较大,其中8月份我省有4个省辖市、8个县(市、区)降尘量较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硬仗。各地环保部门要结合《通报》内容和数据,认清形势,找准原因,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三、明确责任

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抓行业必须管环保、抓业务必须管环保、抓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的责任。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相关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一定要严肃追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要求,做好降尘监测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2017年6—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pdf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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