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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国家要求组织试点申报,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张成帅 0371-66309596 15036035047
王洪珍 0371-66309596 13607667966
邮 箱:hnspcb@163.com
附件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6号).pdf
2017年11月16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