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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33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察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1-02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请复函环保部办公厅南湾湖风景区洒水作业干扰空气自动监测站调查情况的请示
文  号: 豫环文[2017]30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提请复函环保部办公厅南湾湖风景区洒水作业干扰空气自动监测站调查情况的请示

 

 

省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6日,环保部办公厅在《关于商请调查处理国控环境空气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的函》(环办监测函﹝2017﹞1581号)中,反映我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附近,存在有喷雾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湾湖风景区洒水作业干扰空气自动监测站调查情况的函(代拟稿)》,拟提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向环保部办公厅复函。

妥否,请批示。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湾湖风景区洒水作业干扰空气自动监测站调查情况的函》(代拟稿)

      2.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湾湖风景区洒水作业疑似干扰空气自动监测站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11月2日

(联系人:邓大鹏    电话:0371—66309171)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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