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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025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应急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03-29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环境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7]9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环境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环境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准备、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工作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应对能力与水平,按照环境保护部和《2017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豫环办〔2017〕11号)的部署要求,省环保厅决定开展全省环境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本次演练活动时间范围为4月1日至8月31日。

    二、演练主体和科目

    本次演练实施主体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演练科目为以水污染处置为主要情节的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各地也可结合辖区环境风险特征、重点防范目标和近年多发性事件案例,针对性设置演练情景及内容。

    三、演练方式和内容

    本次演练方式为检验性实战演练。环保部门侧重演练信息研判和报送、部门联动、队伍集结、装备设备展开及使用、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侧重演练信息报告和通报、人员疏散和防护、救援队伍集结和先期处置、救援装备物资调配和使用、外环境风险防控等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环境应急演练是环境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增强环境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锻炼环境应急队伍、检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有效途径。为此,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环保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进行专题部署,细致做好方案制定、脚本编写、人员培训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准确把握关键节点和“规定动作”,突出演练程序的规范性;同时,结合以往环保部门和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演练内容的针对性、演练方式的实战性,做到“演”为“战”,“演”为“用”,防止“演”“用”脱节,两张皮。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监察、监测、宣教等环保系统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完善系统内部职责明确、运转顺畅、合力应对的应急机制。同时,做好与公安、交通、水利、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间情况通报、分工合作、密切联动的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环保厅今年将对商丘、濮阳、洛阳、信阳、焦作、周口6市环境应急演练活动进行现场观摩指导,对其余省辖市和直管县(市)视情进行现场观摩指导。各地环保部门在组织好本级、本单位演练活动的同时,要对辖区内县(市、区)环保部门和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演练活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做好评估总结。在演练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演练的指挥调度情况、指令执行情况、部门联动情况、脚本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装设备完好性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估。演练结束后,结合评估情况,对演练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

    请各地于演练活动开始前5天,报送演练脚本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报告表》(见附件);于9月10日前,报送演练总结报告。

    联 系 人:王永俊

    联系电话:0371-66309070

    电子邮箱:hnshbtyjb@163.com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报告表.docx

                                2017年3月27日

主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督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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