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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1405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12-2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部转送举报件调查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豫环[2016]7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部转送举报件调查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部转送举报件调查情况的报告

环保部督察办公室:

    近日,我厅接你办《关于转送环信4221号群众来信的函》(国环督察函〔2016〕40号)后,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反映问题

    群众反映,今年7月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向督察组反映过周口市南干渠污染问题,大量污水不处理乱排,河道垃圾随处乱倒,夏季恶臭难闻。督察期间,商水县人民政府在网上公示此件办理情况,说城管局已经把污水口堵上了,还处理了12个责任人,但事实是南干渠污染问题没有任何变化,更没有堵住一个排污口,依然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二、调查了解情况

    我厅环境执法人员于12月12日至12月13日赴商水县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南干渠是穿越商水县的主要河流,西起西赵桥闸,东至三里桥闸,全长6.4公里,流经商水县老城、东城2个街道办事处和平店乡、汤庄乡2个乡镇,是商水县唯一一条兼具灌溉、泄洪功能的自然沟渠。2015年12月,商水县人民政府已向省发改委上报了《南干渠水污染治理项目》,2016年6月,该项目被国家发改委批准,同年,商水县政府成立了南干渠综合整治指挥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反映南干渠污染问题之后,商水县人民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清理河道垃圾800多吨;二是由城管局封堵沿岸6个大的排污口,新建管网14.27公里;三是对商水县第一高中、老城区、新城区办事处、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等12人给予纪律处分。

    但以上措施未能解决南干渠被污染的根本问题。周口市人民政府曾在8月7日网上公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办理情况。公示信息显示:南干渠被污染的主要原因是:(1)南干渠属老城区,由于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南干渠;(2)县城污水处理厂启动较晚,南干渠在污水处理厂启动前已被污染,干渠污泥多年未得到清理;(3)两岸居民环保意识较差,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往河道乱倾乱倒。经我厅环境执法人员查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公示的南干渠被污染原因属实。一是管网建设滞后。商水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收水范围并未覆盖至平店乡、汤庄乡2个乡镇,2个乡镇2万常驻居民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直排南干渠;二是清淤难。南干渠底泥沉积30年未彻底清淤,渠内污水已成死水,且干渠上方有近200户群众违法填渠建房,侵占河道数公里,不仅给汛期泄洪带来不小安全隐患,也加大了清淤工作难度;三是沿岸村民生活方式落后,环保意识极低,将大量食物残渣、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农业生产废料、秸秆、建筑垃圾等投放至南干渠,在干渠岸边搭建旱厕,排泄废水直排渠内。以上三方面的原因,使南干渠污染问题短期内得不到根本解决,夏季或高温天气,渠内污水发臭,影响干渠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继而引起群众举报,形成干渠周边群众人为污染、自发举报的“怪圈”。

    针对以上问题,商水县人民政府拟采取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一是引水对南干渠定期放水冲刷,二是将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增加南干渠沿岸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教育引导群众不要乱丢乱倒,解决沿岸居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根本解决南干渠污染问题,需要将旧城改造和水系治理结合起来,一要彻底清除渠内底泥;二要完成河道沿岸180多户居民的搬迁;三要进行截污改造。目前,商水县对南干渠沿岸180户居民拆迁的前期调查问题已完成,正面向市场解决投资问题,考虑到综合整理工程目前工作进展和商水县财政情况,预计2017年下半年工程动工,2019年才能全面完成南干渠综合整治工作。

    三、信息公开情况

    此件调查情况已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开。

    此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20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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