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及“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15年及“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狠抓污染减排,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河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5年度及“十二五”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pdf
2.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5年度及“十二五”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pdf
2016年7月1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