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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6-06-12 16:46打印页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撤出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黑名单”管理的请示》收悉后,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该公司2016年1月8日取得了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2016〕21号),12万元罚款已缴纳到位。

    鉴于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事项已完成,我厅决定将其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

                            2016年5月31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银监局、证监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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