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焦作武陟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撤出焦作武陟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环保“黑名单”管理的请示》收悉后,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焦作武陟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2013年焦作市政府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根据治理方案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深度治理,2015年12月取得了武陟县环保局环保验收文件(武环防验〔2015〕5号)。
鉴于焦作武陟县明生皮业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事项已完成,我厅决定将其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请你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5月31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银监局、证监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