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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069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06-07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委办[2016]11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挂牌督办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解除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挂牌督办的请示》收悉后,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及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已按要求及时运往孟州市污泥处置场处置;完善了资金拨付机制,将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实现了达标排放。

    鉴于挂牌督办事项已完成,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解除对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挂牌督办。请你市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6月2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银监局、证监局,孟州市人民政府,焦作市环保局、孟州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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