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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05月09日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6-05-09 16:15打印页面

关于20160509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16年05月09日-2016年05月13日。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邮编450004)

电话:0371-66309125

传真:0371-66309125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点辐射安全许可证号有效期至许可范围备注

1

南阳杜尔气体装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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