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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0001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01-05
名  称: 关于推荐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推荐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荐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厅直属单位:

    环保部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按照环保部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环保系统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此次推荐不限名额。环保部计划选拔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30名左右,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6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一)领军人才

    1.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恪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 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理论政策创新、法律法规研究、文化艺术传播、国际合作交流、产业发展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创新和影响,工作领域发展前景广阔,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环保科技项目、政策研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形成重要成果;

    (2)取得并应用环保工程关键技术或国家发明专利,形成重大效益;

    (3)国家级科技奖项前三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奖项一等奖前两位完成人;

    (4)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5)近年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6)获得全国性技术技能竞赛优异成绩;

    (7)其他具有相当条件的人员。

    (二)青年拔尖人才

    1. 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比较突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

    2.年龄不超过38周岁,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工作业绩突出,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理论政策创新、法律法规研究、文化艺术传播、国际合作交流、产业发展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和创新性成果,工作领域发展前景广阔。

    三、申报方式

    1. 在线填写表格。各推荐单位组织拟推荐人选请于2016年2月20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网站(http://rss.mep.gov.cn),在“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注册、填写推荐表,打印3份推荐表,完成在线申报。

    2. 严格确定人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环保系统的人才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确定人选后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3. 提交申报材料。省环保厅审核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通知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推荐函1份(说明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超过1人时,请注明排序,注明联系方式)。同时,报送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人1套(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按推荐表中的项目顺序编印成册。

    联系人: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钟  岚

            电  话:0371—66309073

            传  真:0371—66309038  

                         2016年1月4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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