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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158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12-2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输变电工程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5〕28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输变电工程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输变电工程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要求,现将《输变电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转发你们,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组织各分公司按照《指南》做好输变电项目的公众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信访办理等工作,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密切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输变电工程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pdf

2015年12月22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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