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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151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12-09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全省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5〕26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全省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全省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辐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经过全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努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按照要求,对辖区涉源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省环保厅和公安厅重点抽查了Ⅰ、Ⅱ、Ⅲ类源使用单位,省市县三级环保和公安部门现场检查期间,共下达限期整改和纠正违法行为通知40余份,处罚15家辐射工作单位,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超过1500余项,进一步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全省辐射安全形势明显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省环保厅、省公安厅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公安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方案,其中,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三门峡、信阳、兰考、汝州、长垣、永城等市(县)环保局、公安局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地严格按照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对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技术程序和要求逐项对照核对。全省重点检查了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安全情况、伽马射线探伤单位和停产倒闭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天津8.12事故后,又要求各地对放射源安全情况,易燃易爆品等其他风险源对核与辐射安全的影响进行了复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出停用或闲置放射源逾290枚,除正常送贮外,郑州、洛阳、漯河、三门峡、济源、巩义、永城等市(县)环保部门协助10家停产企业送贮41枚放射源,暂存26枚放射源,送贮3枚无主放射源。

    (三)加强督导,强化整改。9月15日至10月15日,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六个督导组,重点对各地自查和排查情况等进行督导,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放射源安保情况、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组共检查了72家辐射工作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现场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督导结束后,省环保厅召开专题会要求跟踪落实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并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吸收到正在审议的《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中。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思想认识。各地对此次活动都十分重视,在活动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与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相结合,将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纳入检查和督查范围,促进了辐射工作单位核安全文化建设,全面落实了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二是与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活动相结合,同时督导,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两个活动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三是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践行“三严三实”体现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上,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体现“三严三实”的要求。几项活动互相促进,进一步提高了辐射工作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放射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对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各地对确保辐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二)消除了安全隐患。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技术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特别是对放射源有隐患的,现场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踪,一追到底,直至彻底整改。三门峡、商丘、濮阳等市还与辐射工作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永城对每枚放射源都安装了视频监控,信阳将每枚放射源监管责任明确到企业法人、环保监管人员和社区民警,全省辐射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辐射安全形势有了明显改善。

    (三)完善了协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各自优势,环保部门在活动中能主动将放射源情况通报同级公安机关,主动向公安干警普及辐射安全知识,在检查中注重学习公安干警的执法方式方法;公安机关在活动中注重同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联动执法合力,一些多年遗留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震慑了违法行为。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公安民警全程参与了环保部门对放射源的检查,并按照自身职责,检查了放射源安保情况,对辐射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极大的震慑,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都得到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整改的,辐射工作单位也创造条件尽快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还有漏洞。核安全文化素养亟待继续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仍有待提高。如部分企业存在着放射源账物不符、安保措施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监测记录不完整、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超标未进行调查等。

    (二)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全省辐射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地域差距明显,省辖市辐射监管机构缺乏辐射安全监察专用车辆、县区环保局缺乏辐射监测仪器的现象普遍存在。驻马店市环保局及直管县(市)环保局至今未通过辐射类监测项目的计量认证。部分地方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较少,与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此外,辐射安全监管专业性较强,一些市县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一些地方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遇到问题矛盾不敢碰硬。除郑州、鹤壁、长垣、永城外,其他市县没有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不利于对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五、下一步要求

    下一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梳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在12月中旬我省重要外事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在12月10前对本行政区内使用Ⅰ、Ⅱ类放射源的单位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我省核与辐射安全。一要继续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督导中指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条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环保部门要尽快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录入监管系统。二要继续加大投入,提升监管能力。能力建设是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机构,充实队伍,提高能力,提升水平,以适应核技术利用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活动成果。各地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普遍性问题尽快完善相应制度,对一些好的做法要进行研究梳理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公安厅

2015年12月7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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