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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1367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信息化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11-17
名  称: 关于近期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5]105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近期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近期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期,在各级环保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三季度及10月份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三季度,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共编发《河南环境工作信息》8期,采用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81条。其中,采用省辖市环保局32条、省直管县(市)环保局8条、各信息直报点7条、厅机关各处室26条、厅直属各单位8条。向环保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40条,被采用26条。政务信息工作做得较好的有:省辖市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省直管县(市)为长垣县环境保护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邓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直报点为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沁阳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县环境保护局;省厅处室和直属单位为大气处省环境监察总队辐射环境管理处

    10月份,按照谢伏瞻省长在省长议事会上的指示和张维宁副省长关于“加强环境信息报送,推动重大环保事项落实”的批示要求,省环保厅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集中编报了一批反映当前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成绩及问题的政务信息,多篇信息被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并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迅速传达到市县及部门,有力有效地推动了环保重点工作的开展,信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厅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厅办公室编印了《河南环保要情专报》,对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政府责任”规定》、陈吉宁部长在“辉煌十二五”系列报告会上的报告等重点内容进行汇总摘编,呈报省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寄送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省环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决策参考。10月份,省厅办公室共编发《河南环境工作信息(重点工作专报)》4期、《河南环保要情专报》6期,上报省委、省政府、环保部重大环境信息13条,被采用9条。政务信息工作做的较好的省厅处室有:大气处环评处辐射处

    政务信息是各级领导全面了解情况、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反映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争取支持的绿色通道,是向下级督办查办、传导工作压力的有效手段,是横向交流、宣传引导的便捷载体,对于推动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开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下一步,省厅办公室将继续抓好政务信息工作,一是强化信息编报,各级环保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信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反映工作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紧扣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环评管理、总量减排、监管执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及时采编上报重要工作信息,为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加强信息业务指导。厅办公室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全省环保政务信息人员的信息采编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工作考核通报。厅办公室将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综合考评,每季度通报各级环保部门、各处室、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对重大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年终开展信息工作先进考核评选,并将信息工作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核。

 

    附件:1. 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pdf

          2. 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政务信息采用信息条目.pdf

2015年11月9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抄送:各信息直报点。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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