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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135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11-11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1-10月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5〕2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1-10月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1-10月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重点源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建设运行工作,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源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的的通知》(豫环办〔2013〕114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度、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不利因素,监测管理人员积极工作,加班加点,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前10个月,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均传输有效率分别为96.47%、96.9%和98.13%,满足国家考核要求(数据统计日为11月1日,未经环保部最终核定)。其中: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有鹤壁、巩义和永城市;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有洛阳、新乡、三门峡、信阳、巩义和永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较好的城市有郑州、开封、信阳和巩义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在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国家和省厅网络核查及现场检查,发现此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全国的排名比较靠后,与国家的考核要求还有明显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报数据与国家网上核查结果不一致。我省今年第二季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汇总结果是企业自测完成率和结果公布率分别为95.9%和98.29%,而国家通过网上抽查后核准的结果是76.4%和83.6%,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排名第19位,说明我省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仅通过网上核查就发现较多扣分点,与我省汇总上报的结果有较大差距。国家网上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8家次企业监测方案未公开;53家次企业监测方案指标有缺失;19家次企业监测方案不完整;13家次企业调度信息较监测方案有缺失;6家次企业调度信息与公开情况不一致;16家次企业2014年度报告未公开。1家企业监督性监测公开数据与数据库不一致;9家企业监督性监测调度信息填报不准确等。

    (二)国家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2015年10月14—18日,环保部监测司胡克梅副司长带领专家组一行6人,对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在听汇报查阅资料的同时,分组对郑州、开封、焦作三市进行了抽查,专家组带着环保部网上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全方位的核查,其中在焦作的一家企业就查看了3个小时。虽然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但同时也明确提出了发现的问题,如企业自测监测方案制定不规范(项目、因子不全,监测点位示意图缺失等)、常规监测因子缺失(污水处理厂未测烷基汞、电厂烟气未测林格曼黑度等)、企业自测数据质控措施不完善(缺原始记录和平行样记录)、已测因子未完全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和网上公开的界面不方便核查等。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在监测因子和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用于自行监测方面,发现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如自动监测仪器设定的量程不能满足出口污染物浓度实际需要,标准液现场测试显示值与标准值误差大等),这说明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在经得起现场检查方面差距还很大。

    (三)部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两率不达标。省厅通过“河南省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平台”网上抽查,发现多数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内容不全、未完全按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已监测项目未完全公开、已公开内容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问题。本次抽查发现全省有64家企业的自行监测完成率或结果公布率未达标,约占抽查企业的25%,各市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1;

    (四)少数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两率不达标。每年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测机构已多年开展此项工作,但省厅通过“河南省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平台”网上抽查,同样发现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仍存在未按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已监测信息未完全公开、公开内容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问题。本次抽查发现全省有56家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完成率或公布率未达标,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各市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五)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异常。环境保护部外网上的监控中心软件平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0月份,虽然全省国控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13%,但还存在部分企业上传数据浓度值低于零的现象,累计97家企业116个监控点位存在上传无效数据(浓度值小于零),各市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工作涉及规财、总量、监测、监察、监控等多个部门,各地环保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日常监管,要从监测方案的编制、按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包括监测项目、每项的监测因子、监测方法、执行标准、监测结果,以及监测结果的信息公开和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等方面逐项核查。建立本辖区的周调度汇总核查制,对及每周调度汇总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各地要结合本次通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理:一是能即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二是不能的即时整改的要督促限时整改。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管理机制。特别是对于本次通报中提到有问题的企业,若省厅11月底再次网上抽查时发现问题整改仍不到位的,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三)抓好落实,确保成效。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环保局应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5号)、《河南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豫环文〔2015〕71号)和考核评分细则相关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和本次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强化督导。把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2015年度辖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在全省年度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为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在全国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奠定基础。

    附件:1. 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或结果公开率未达标的企业名单.pdf

          2. 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率或结果公开率未达标的企业名单.pdf

          3. 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异常企业名单.pdf

2015年11月10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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