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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080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控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07-02
名  称: 关于对我省涉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单位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5]82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对我省涉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单位的通报

关于对我省涉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单位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各运行服务单位:

    按照省环保厅“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要求,在全省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集中检查中发现,部分焦化企业监控设施出现数据造假、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反映对运行服务单位管理不严格,运行服务单位运维不到位,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的事实。根据《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管理试行办法》,现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

    一、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北京牡丹联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分别承担河南利源煤焦集团有限公司、豫龙焦化有限公司监控设施运维期间,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监控设施运维,由于未严格按照运维规范开展运维活动,设备防造假功能存在缺陷,密码设置因过于简单被破解或泄漏;对排污企业数据造假行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对中科天融、北京牡丹联友两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二、在对其他区域运行服务单位检查中发现,存在运维频次不足、比对监测频次不足、记录不完整、异常数据审核不严谨等现象,各运行服务单位应引以为戒,加强运维管理,完善监控设施防造假功能,严防密码被破解或泄漏,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杜绝数据造假行为,及时发现并举报数据造假企业。

    三、请信阳、许昌、安阳市环保局,对于以上通报批评的运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扣罚部分运行服务费用。

 

 

 

2015年7月2日

主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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