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任务的通知》(豫环办〔2014〕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8—12月份各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单位
许昌市环境监测站
二、通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按验收时间先后顺序)
长垣县环境监测站、温县环境监测站、宜阳县环境监测站、汝阳县环境监测站、西峡县环境监测站、新野县环境监测站、卢氏县环境监测站、陕县环境监测站、渑池县环境监测站、平舆县环境监测站、新蔡县环境监测站、中牟县环境监测站、新乡县环境监测站、许昌县环境监测站、长葛市环境监测站、禹州市环境监测站、罗山县环境监测站、西平县环境监测站、商城县环境监测站、内黄县环境监测站、汤阴县环境监测站、濮阳县环境监测站、清丰县环境监测站、台前县环境监测站、封丘县环境监测站、延津县环境监测站。
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辖区内完成二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验收11个,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验收61个,漯河市环境监测站、鲁山县环境监测站、光山县环境监测站、淮滨县环境监测站、鹿邑县环境监测站通过了标准化达标预验收。郑州、安阳、新乡、濮阳、三门峡市等地组织得力,辖区内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进度较快,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有关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平顶山、南阳、驻马店、商丘、漯河地区工作进度缓慢。开封、周口、兰考、滑县4地区工作严重滞后辖区内二、三级环境监测站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无一家通过标准化验收,成为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盲区和难点,严重影响全省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的整体部署。
希望各地环保部门继续巩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监测站在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结构比例、监测经费、设备购置和维护、实验用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扩展监测项目和监测领域,增强监测综合实力,加快建成先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仍未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力争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达标验收任务。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