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豫环审 > 2014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81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01-0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14〕59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220千伏苏园变第二电源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表》)和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新建500千伏香山变至220千伏苏园变22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22.5千米,单回路架设。线路位于平顶山市郏县和宝丰县。

    本项目总投资2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输电线路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平顶山市环保局、平顶山市规划局,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26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