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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807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01-0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14〕59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登封电网与主网第四回220千伏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表》)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新建1回220千伏启夏变至登封电厂二期22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全长38.097千米,其中双回路架设、单侧挂线段长7.394千米,单回路架设段长30.703千米。线路途经郑州市登封市、新密市。

    本项目总投资11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输电线路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辐射中心,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规划局,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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