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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331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4-10-24
名  称: 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后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4〕119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后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后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7月29日至8月12日,省环保厅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2014年上半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豫环办〔2014〕59号,以下简称《通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情况、各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企业136家,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2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9家。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64家,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8家。根据企业违法情况,移交所在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10家、限期整改53家。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环保部门能够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指导当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化管理,但部分市县仍存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整改不力、检查发现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等问题。

    (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改不到位。我厅在201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要求济源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对有关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但本次后督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未认真实施整改,仍然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不规范、台账管理混乱、档案不健全等问题。

    二是个别企业超范围经营、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增加了转移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有6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存在违法现象。如漯河市舞阳宏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收集转移危险废物;河南瑞尔威实业有限公司、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三源废物处理厂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今年3月份记者实名举报天瑞集团汝州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经省环保厅调查核实后,曾责令其停止处置利用危险废物行为。但本次检查发现,该企业仍然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的氰化尾渣。

    三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比较普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如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矿物油露天存放,废油渣散装堆存,贮存场所 “三防”措施不到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南阳市桐柏瑞祥工贸有限公司油污泥在车间堆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严重违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驻马店平舆县绿源治污有限公司、鹤壁地恩地镁业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省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应急预案不完善。目前,我省各市县尚未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出现重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设施长时间停运,医疗废物就会超期贮存,存在重大环境安全和疫情隐患。如周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因焚烧炉故障自2014年7月16日停产后,超期贮存医疗废物约30吨。

    二是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平顶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按照要求设置冷库;周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因处置设施损坏,收集的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处置,超期贮存医疗废物,设施停运期间,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转运医疗废物;濮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此次检查时仍存在大部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未能收集处置,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冷库未启用、焚烧车间管理混乱、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等问题。

    三是个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安阳、南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行负荷率达到96.91%、110.19%,急需扩大处置规模。

    三、下步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监管,努力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我省2014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85%、90%的目标。

    (一)建立医疗废物协调处置应急预案。为确保回收的医疗废物能够及时得到安全处置,降低贮存环节环境风险,根据当前我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按照工艺相同、就近处置的原则,要尽快协调建立区域间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应急预案,避免因医疗废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而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安阳、南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尽快扩建医疗废物处置规模,满足本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二)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周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河南瑞尔威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协和商贸有限公司、舞阳宏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市桐柏瑞祥工贸有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巩义三源废物处理厂、天瑞集团汝州有限公司、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家企业,移交所在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1月20日前相关环保部门将处罚情况上报省环保厅。

    (三)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53家问题企业,各地环保部门要责令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确认。整改情况于11月20日前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书面上报省环保厅。

    (四)督导落实。省环保厅将结合201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附件:1. 行政处罚企业名单

          2. 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2014年10月21日

主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督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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