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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3-01155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3-12-11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3〕23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环保厅研究制定了《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12月11日

 

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关于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坚持环保为民,践行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宗旨。要深刻认识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一切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用群众工作统揽环保工作,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竭尽全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健全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加强效能监察,推动工作落实,让人民群众成为环境保护美丽生态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努力赢得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建立和完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制度,厅领导和机关干部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环境保护前瞻性前沿性问题等,每年列出题目,集中时间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环保工作开展。每位厅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分管工作,把群众诉求作为调研选题,深入调查研究,必要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调查研究报告,推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探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年到联系点进行蹲点调研,总结鲜活经验,倾听群众呼声,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三、强化污染防治,保障群众健康。以污染防治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农村等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落实“蓝天工程”,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让群众感受到灰霾污染治理的成果;以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为重点,实施“碧水工程”,力争消除流经城市河流的劣V类水质,打造城市河流生态走廊,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一渠清水北送;以土壤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努力实现“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目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四、推行阳光审批,扩大群众参与。严格落实《河南省环保厅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暂行规定》,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渠道,全方位公开审批过程、审批节点和审批意见等审批信息。完善行政审批听证、公示公告、投诉举报等群众参与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依托省环保厅行政审批工作平台和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系统,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效能监察,痕迹管理、预警纠错,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岗位、用机制管项目,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五、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群众权益。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河流污染整治等环保专项执法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和区域,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区域限批、新闻曝光等综合措施,并认真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活动,确保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到位。深入贯彻“两高”司法解释,研究建立环保和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切实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监管难”的局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依法、迅速、科学处置到位,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六、推进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按照“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环保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使群众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环境信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适时公布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加大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上市核查、排污收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增强社会环境意识。

    七、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通过接待来访、来信、网上投诉、12369热线等途径,积极接受群众对环境污染的投诉。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通过环境信访工作日、环境大接访、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等形式,了解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协调处理、及时答复。创新信访预警、信访研判、信访调处、信访应急等手段,积极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复杂疑难问题。强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在出台重大决策、安排重要工作前,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新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重视议案提案,接受群众监督。创新办理形式,利用厅办公自动化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见成效。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力度,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请进来或就地座谈对话的办法,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与代表委员见面,与代表委员加强联系,交换意见,主动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共同研究深入解决问题的办法,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批评和监督,进一步查找问题、推进工作。注重在提高办理质量上求突破,把每一件建议、提案进行分解落实,做到定领导、定单位(处室)、定要求、定时间,力争沟通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

    九、办好政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将政务大厅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服务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接件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能、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制定完善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则等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规范人员行为,凡与企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均要纳入大厅办理,切实维护政务大厅“廉政、高效、勤政、务实”的良好窗口形象,以实际成效服务和方便群众。

    十、搞好宣传教育,凝聚群众共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学知识,着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全面展示环保为民新形象,凝聚环保事业发展的正能量。加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解疑释惑、澄清认识、疏导情绪,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开展公民环境警示教育、公众环保体验等主体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创建,推动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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