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关于张广武同志免职征求意见的函》(新组干函〔2013〕1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张广武同志新乡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2013年11月26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