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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撤出洛阳卓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黑名单的通知
洛阳市环保局: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将周口市德贝尔生物化学品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13〕113号)要求,你局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并向省环保厅提交了撤出黑名单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洛阳卓特化工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整改情况
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水处理炭滤器及砂滤器内的活性炭及石英砂进行了更换,对生化池内的污泥进行了清理,更换了新鲜污泥,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保养,制定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建设了符合“三防”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仓库,设置了危废标识。按规定进行桶装封存,落实出入库登记。与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落实了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根据偃师市环境监测站连续对该企业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外排废水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公司按照督办要求已经整改到位。经研究,省环保厅同意撤出洛阳卓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请你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确保辖区内不再发生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3年10月12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偃师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