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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方案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我省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对9月份监测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10月8日,全省17个省辖市(不含郑州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中:
(一)已开展试运行的城市
开封和洛阳。
(二)正在开展安装调试的城市
安阳、焦作、三门峡、南阳和信阳。
(三)尚未开展安装调试的城市
平顶山、鹤壁、新乡、濮阳、许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和济源,以及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和新蔡等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
二、存在问题
从调度情况看,全省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进展情况不容乐观,有近50%的省辖市进展缓慢,特别是平顶山市进展滞后,将影响国家第二阶段监测工作的整体完成。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尚未完成招标工作的城市,要加快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完成招标工作。正在实施安装调试的城市,要加快联网设备采购及软件研制工作,确保10月底前与国家或省空气网联网并上传数据。开展试运行的城市要做好与国家或省空气网联网并上传数据。
2013年10月11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