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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和信息填报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和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函》(环办函〔2012〕143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和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单位2012年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2.2012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见附件2)。
3.201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完成情况。
二、完成时限
1.各单位务于2013年1月30日前将2012年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总结以及2012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纸质材料)报省环保厅,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2012年度所有行政处罚决定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下达后30日内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
三、有关要求
1.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2年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总结工作。要按照环保部通知要求,逐项对照,全面总结本地区行政处罚工作取得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科学分析研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下一步提高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依据。
2.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案件统计汇总和填报工作,准确统计汇总2012年度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照信息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填报,确保统计汇总数据和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联 系 人:政策法规处 郑伟杰
联系电话:0371-66309065
电子邮箱:zz8100@163.com。
附件:1. 关于报送2012年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和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函
2. 2012年 市(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