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豫环办 > 更多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2-0051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控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2-11-19
名  称: 关于印发环境监控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2〕90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印发环境监控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监控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河南省环境监控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豫环办〔2012〕29号)印发以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部门,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严密落实,环境监控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实施方案》安排,为组织做好全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河南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河南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做好全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省环境监控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充分发挥环境监控基础支撑作用,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控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豫环办〔2012〕2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知识竞赛为契机,以提升全省环境监控业务水平为目标,在全省环境监控系统形成刻苦钻研、技能熟练、业务精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强力推进环境监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

    二、参赛人员

    以省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竞赛,每队报名3人。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自愿报名参加。

    三、竞赛内容

    此次“全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活动的知识范围主要为全省环境监控基本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环保部、环保厅印发的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核查验收、运行管理和数据审核、管理、流转、应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第19号令)及《技术指南》,《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环境执法应用暂行办法》(豫环文〔2011〕47号),环境厅行政执法委托书,环境监控执法模版等环境监控执法方面的基本知识;全省环境自动监控设备工作工艺、流程,核心部件参数设置和设备线路、电路连接方式等监控管理与巡检巡查方面的基础知识。

    四、竞赛方式

    (一)理论考试

    所有参赛队集体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队3人成绩总合为知识竞赛起始分数。

    (二)知识竞赛预赛

    按抽签结果,将各参赛队分为三组,每组6支参赛队,各队知识竞赛起始分数为同队3人理论考试成绩总和,预赛进行必答、抢答、风险等竞赛项目,每组总分前两名晋级决赛。

    (三)知识竞赛决赛

    决赛共6支参赛队,决赛项目和预赛项目基本相同,按最终成绩评出名次。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11月)

    1、制定竞赛技术规程、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性文件;

    2、推荐并选拔竞赛评判专家,制定评判专家工作规则;

    3、召开命题组会议,完成理论考试和知识竞赛的命题工作;

    4、完成竞赛场地、器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实地考察和准备。

    (二)比赛阶段(2012年12月6、7日,为期2天)

    1、举行开幕式(6日14:30~14:50);

    2、理论考核(6日15:00~17:00)

    3、知识竞赛预赛(7日8:00~9:20);

    第一场(7日8:00~9:20)

    第二场(7日9:30~10:50)

    第三场(7日11:00~12:20)

    4、知识竞赛决赛(7日15:00~17:00);

    5、闭幕式(表彰仪式)(17:20~18:00)。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项、个人奖项和优秀组织奖。

    1、团体奖

    一等奖:团队决赛总成绩第1名;

    二等奖:团队决赛总成绩第2~3名;

    三等奖:团队决赛总成绩第4~6名;

    优秀奖:团队预赛总成绩第7~12名;

    组织奖:对在此次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6个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2、个人奖

    一等奖:理论考试及知识竞赛个人得分总成绩第1名;

    二等奖:理论考试及知识竞赛个人得分总成绩第2~4名;

    三等奖:理论考试及知识竞赛个人得分总成绩第5~10名。

    (二)奖励办法

    1、获得竞赛团体奖的参赛单位,由省环境保护厅颁发“河南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奖状、奖杯;

    2、获得竞赛个人奖的选手,由省环境保护厅颁发证书和奖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活动是全省环境监控机构设立以来,首次针对全省环境监控工作人员开展的业务知识竞赛,是巩固和提升全省环境监控业务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全省环境监控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参与。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环保厅成立环境监控知识竞赛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组织工作。

    (二)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这次知识竞赛为契机,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干事创业、提高素质、培养人才着眼,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做环境监控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明确目标,注重效果。各级环境监控部门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统筹兼顾竞赛活动与日常工作,科学安排人员学习、训练,做好全员参与、集体练兵、尖子参赛的关系,切实通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竞赛活动,促进环境监控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附件:1、环境监控知识竞赛领导小组

          2、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方式及分值

           3、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报名表

 

附件一

河南省环境监控知识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新贵 省环保厅副厅长

副组长:赵会生 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

易旭升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焦 飞 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刘长顺 省环保厅人事处处长

李 敏 省环保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德举 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

马书勇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陶 冶 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丁卫东 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

郭新望 省环境监控中心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陶冶主任兼任。

附件二

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方式及分值

    环境监控知识竞赛由理论考试和知识竞赛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个人满分为100分;知识竞赛分抢答题、必答题、风险题、加赛题、互动答题五种形式。

    一、必答题

    答题时按照抽签结果顺序答题,题型分为个人必答题和小组必答题两种。

    1、个人必答题:每队每人必答1题,答题队按选手编号轮流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2、小组必答题:每队共1题,答题时由小组选派一名队员,主持人念完题目再作答,答对加2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二、抢答题(共20题,10分/题)

    1、主持人读完题,说“开始”后才能抢答,如果出现犯规或回答错误,抢答队则被扣10分。

    2、抢答题每题分值10分,答题时间为120秒必须在30秒内开始答题,可由抢答队任一人员答题,其他队员不可以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超时扣10分。

    3、开始答题后,答题选手不得再问主持人题目。

    三、风险题

    风险题分为两个阶段,题型按照难易程度分为三类:A类10分、B类20分、C类30分。参赛队每阶段可按照抽签结果顺序选答1题。

    风险题可以选择作答也可以放弃,放弃不扣分,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掉相应分值。

    四、附加题

    此前环节答题结束后,出现相等分数不能确定排名顺序时,分数相同的竞赛组进行加赛。加赛时成绩相同的队,先分别加赛一题,每题10分,胜者名次排前;若分数仍相同,则加试一题抢答题,胜者名次排前。

    五、互动答题

    为活跃现场气氛,在每一轮竞赛结束后,由主持人在互动答题库中任选3题由现场观众作答,答对者获得奖品一份。每道题每位观众均有一次抢答机会,答题错误时换他人抢答,累计三次答题不正确则该题作废。

附件三

环境监控知识竞赛报名表

 

单位:       市环保局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身份证号

备注

1

 

 

 

 

 

2

 

 

 

 

 

3

 

 

 

 

 

4

 

 

 

 

 

备注

 

 

主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8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