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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和巩固我省生态示范建设工作,按照《河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河南省省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关于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的要求,近期,我厅对全省2010年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了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活动开展情况
5月15日,我厅向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下发了《关于对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复查的通知》)(豫环办函〔2012〕48号),布置了生态乡镇、生态村“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地6月15日前完成自查。截至6月20日,除漯河、南阳、信阳、兰考、鹿邑、邓州市(县)外,其它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均向我厅递交了开展自查活动的报告。其中,开封、三门峡、周口、驻马店、长垣五市(县)召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自查方案,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平顶山、商丘两市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带队、各县(市、区)参与的检查组,认真开展自查。
7月10日至15 日,在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自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各省辖市环保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生态科18人,分成六个检查组,对全省2010年命名的100个省级生态乡镇、450个省级生态村进行了复查。复查的重点是县政府所在地的生态乡镇、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态村,交通干线附近生态乡镇、生态村,以及各地推荐的特别优秀的生态乡镇、生态村。
各检查组按照河南省生态创建相关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数据、实地考察等方式,着重查看了各生态乡镇的建成区布局、公共设施完备程度、街道卫生状况、环保宣传氛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各生态村的村容村貌、村庄道路、村庄绿化、污水垃圾处置、农村饮用水安全、环保宣传氛围等。共现场检查省级生态乡镇40个、省级生态村90个。
二、主要做法
从复查情况看,全省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巩固总体情况良好,各生态乡镇、生态村能够按照生态创建的标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生态创建组织性强。各生态乡镇、村都将生态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郑州市各乡镇指定有一名副镇长或人大主席负责环保工作,不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借全市生态廊道建设,不断扩大生态效应和文明建设成果,加大乡镇区域内环境治理。新乡县翟坡镇兴宁村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村委带领群众自力更生绿化家园、建设文化设施,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保持创建成果。
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创建条件基本完备。被检查的多数生态乡镇、生态村布局合理、面貌整洁,道路整齐、绿化覆盖率高,生活垃圾多采取“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置模式,做到日产日清,污水收集设施完备。生态乡镇、生态村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安全饮水工程、能源改造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建有多处无动力人工湿地处理工程,生活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有效解决了乡镇的生活污水问题。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部落村 2010年建成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村委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日常维护管理,保证了湿地的正常运行,村庄实现了水清气洁、绿树成荫。巩义市新中镇先后建设小型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式中转站1座、地坑式垃圾中转站52个,建有密闭式垃圾池100多个,配备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收集车2辆,洒水车2辆,有效杜绝了“垃圾随风刮”现象。
三是生态经济得到促进,创建成果巩固提高。各生态乡镇、生态村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以循环经济为理念,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新郑市龙湖镇泰山村结合紧邻郑州的区位优势和皇帝文化资源丰厚的优势,理清并确立了“生态富村、旅游活村、文化强村”的发展思路,借助“生态牌”,促进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人均纯收入达8120元。济源市梨林镇范庄村以生态创建为契机,以“猪-沼-菜”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和谐发展。
四是群众环保意识增强,生态文明向好发展。良好的乡镇、村环境不仅能使群众从创建活动中真正受益,更激发了群众自发爱护环境的意识。检查发现,我省生态乡镇、生态村的文明户大评比,“门前三包”等活动成为常态,群众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也健康丰富起来。濮阳市范县刘早村委会制作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和保洁岗位责任制宣传板,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村规民约人人皆知;同时广泛开展“文明个人”、“五好家庭”、“清洁家园行动”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些地方维护和巩固创建成果的长效机制不足,甚至欠缺,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数量不足,垃圾池(箱)集中在乡村的主干道,其它街道缺乏垃圾收置设施;垃圾池设计不合理,难以清理,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二是多数村镇有关环境保护的固定宣传墙报、宣传橱窗较少,宣传栏的内容更新不及时,创建氛围不浓;三是部分村镇建筑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四是多数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处理,成为生态乡镇、生态村提高环境质量的制约因素。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取长补短,抓紧整改。通过这次复查,学习兄弟地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早研究制定本地生态示范建设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督促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创建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生态镇、生态村,要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向我厅提交整改报告。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省环保厅将取消其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县环保部门要认真指导各生态乡镇(村)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设置固定环保宣传橱窗(栏)、粉刷环保宣传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发挥生态乡镇、生态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突破瓶颈,提升标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迫在眉睫,尤其是人口集中的新农村小区、自然条件良好的景区村。随着人口的集中,新小区的给排水量猛增,但是排水设施欠缺,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已经成为此类生态村的突出问题;景区村依托农家休闲旅游发展农家宾馆及餐饮行业的同时,缺乏必要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置,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进一步提升的瓶颈。各地务必要紧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作用,指导各生态乡镇、生态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资金,突破瓶颈,从而提升生态镇、生态村的建设水平。
四是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积极协调争取各种管道的项目资金,支持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尽快弥补个别生态镇、村垃圾收集设施不足的问题。针对个别生态镇、生态村基础设施齐全,但运营效果欠佳的现象,加大对生态镇、生态村的检查督导力度,检查其长效保洁机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坚持定期检查、评比和通报,严格奖惩措施,确保创建标准不降低,创建工作不滑坡。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创建 复查 通报
主办:自然生态保护处 督办:自然生态保护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