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环办固体函〔2021〕613号)、《河南省尾矿库污染环境隐患问题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4〕15号)、《河南省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修订)》(豫环办〔2024〕59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在2025年全省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通过技术审查、现场核实和会议审议,确定将7座尾矿库纳入环境监管清单,调整后(2025年第二批)全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共计333座,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