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固转移函〔2024〕30号
关于濮阳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濮阳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徐州天然润滑油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未收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废矿物油(900-214-08)5000吨,转移至徐州天然润滑油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4年1月15日
抄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印发